近日,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》的通知,对学习贯彻提出明确要求。
通知全文如下:
2015年12月25日,中共中央印发了《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对学习贯彻提出明确要求。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工作安排,现就切实抓好《条例》学习贯彻通知如下。
一、充分认识《条例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,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。地方党委制度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,完善这项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。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,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,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最新理论实践成果,对原试行条例进行系统修订完善,适应了从严治党、制度治党、依规治党的需要,体现了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的一贯精神,是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发展。新修订的《条例》,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有机统一,突出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,为规范地方党委运行、提高执政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,是新形势下做好地方党委工作的基本遵循,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,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地方党委作为本地区的领导核心,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、推动党的奋斗目标实现上居于关键位置、负有重大责任。全省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《条例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,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,不断提高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坚定性。要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,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,与学习贯彻党章和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重要党内法规结合起来,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。
二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《条例》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,不断提高地方党委工作的科学化水平。《条例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,把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与时代发展要求相结合,从实际出发,全面系统对地方党委工作进行了科学的制度设计,提出了一系列新规定、新要求。全省各级党委要深刻理解《条例》精神实质,准确把握《条例》丰富内涵,在学深悟透、学以致用上下功夫,为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奠定坚实思想基础。一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地方党委的重大政治责任,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,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,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,确保地方党委工作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。二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的根本要求,紧紧围绕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,着力提高政治、思想和组织领导能力,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作决策、保落实,充分发挥好总揽全局、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。三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地方党委组织架构和成员配备的各项规定,严格执行《条例》关于对地方党委组成和党委委员、候补委员及常委会委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,落实党委委员、候补委员配备及递补、补选、辞职、自动终止等制度,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组织保障水平,着力增强整体功能,确保地方党委领导作用有效发挥。四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地方党委职责界限和运行机制的明确规范,认真抓好《条例》关于地方党委工作的重大原则、履行职责、议事决策、监督追责等的贯彻落实,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精神,着力优化党内权力结构和配置,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地方党委工作制度体系,推动形成职责清晰、权责一致、规范协调的运行机制。各级党委要把《条例》作为开展工作的科学指导和行动指南,融入地方党委各项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,切实形成制度性安排,着力增强学习贯彻《条例》的持久动力。
三、不断提高运用《条例》做好党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,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、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。全省各级党委要强化《条例》意识,坚持知行合一,着力抓细抓实,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相结合,坚持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相结合,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,坚持党委领导和支持保证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相结合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,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。一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,任何地方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、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,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地谋划和开展工作,努力探索符合发展规律、切合地方实际、体现群众意愿的改革发展路子。二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统筹推进各项建设。各级党委要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全面领导,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全面负责,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领导好经济社会发展,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,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,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,切实增强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,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。三要着力完善地方党委运行机制。严格落实《条例》要求,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,推动党委工作运转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。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,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,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。坚持以《条例》为准绳,经常对表、校正,对不符合《条例》要求的做法、制度尽快调整改进,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,完善责任链条,切实把《条例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、执行到位。四要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。强化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,重大问题应由全会或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。常委会委员要按照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,勇于担当、敢于负责,履行好各自领导职责。准确把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、科学民主决策和主动接受监督的关系,完善议事决策程序,健全决策咨询机制,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。五要加强和改善对本地区国家机关的领导。各级党委要着力发挥本地区领导核心作用,完善党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,支持和保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法院、检察院、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、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,发挥好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,更好凝聚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强大合力。
四、扎实抓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贯彻,确保《条例》各项要求举措落地生根。各级党委要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周密部署,精心组织,对本地区的学习贯彻工作作出专门安排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理解《条例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《条例》部署要求上来。一要加强学习培训。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,全面系统地学习《条例》,逐条逐款学习领会,真正使《条例》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各级党委要把《条例》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,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党校等单位,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、培训班等方式,深入抓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培训。二要注重领导带头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,做到先学一步、学深一层、学以致用,自觉用《条例》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。各级党委书记要对本地区学习贯彻《条例》工作负总责,亲自指导、亲自推动、亲自落实,不断把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。三要加大宣传力度。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网络等媒体,做好宣传报道、法规解读等工作,创新宣传方式,提高宣传水平,增强宣传实效,为《条例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。四要狠抓督促落实。各级党委要加强《条例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坚决维护《条例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省委办公厅要会同省委组织部等单位,适时对《条例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。
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《条例》情况,要及时报告省委。
(来源:大众日报)